2013年7月汽油价格_2013汽油价格走势图
1.国几排放和年限对照表
2.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每日的价格都不一样。汽油和柴油牌价90号汽油7.11(元/升)。
汽油用途:
汽油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溶剂汽油三大类。前两者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广泛用于汽车、摩托车、快艇、直升飞机、农林业用飞机等。
溶剂汽油则用于合成橡胶、油漆、油脂、香料等生产;汽油组分还可以溶解油污等水无法溶解的物质,起到清洁油污的作用;汽油组分作为有机溶液,还可以作为萃取剂使用。
国几排放和年限对照表
你好,汽柴油批发价:93#汽油6850元/吨,#7850元/吨,0#柴油(国三)5350元/吨,0#柴油(国四)5650元/吨,具体价格将根据购油量有适当的调整。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排放标准国一到国六字母和时间表如下:
Ⅰ——国一排放标准,于2001年7月1日全面实施。
Ⅱ——国二排放标准,于2004年7月1日全面实施。
Ⅲ——国三排放标准,于2009年7月1日全面实施。
Ⅳ——国四排放标准,于2013年7月1日全面实施。
V——国五排放标准,于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
Ⅵ——国六排放标准,于2019年7月1日全面实施。
关于国一到国六排放标准时间轴
1、国一(国Ⅰ)排放标准: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包括《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以及其测量标准,至此,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才开始一步一步建立。直到2001年7月1日,国一标准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而针对不同类型货车,实施国一标准的具体时间不同,轻型柴油车:2001年10月1日;重型汽油车:2003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03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2001年9月1日。
2、国二(国Ⅱ)排放标准:在这一阶段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以及检测体系,北京率先开始实施国二排放标准。国二排放标准中对于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至2004年7月1日全国实施。
不同类型货车,实施国二排放标准的时间:轻型柴油车,2006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重型燃气车,均为2004年9月1日。重型柴油车则推迟至2005年9月1日。
3、国三(国Ⅲ)排放标准:2005年12月30日,北京开始实施国三排放标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OBD设备开始被大量使用。具体实施时间为:轻型柴油车2009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10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08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2008年7月1日。
4、国四(国Ⅳ)排放标准:2008年元旦国四燃油在北京上市,随后北上广等多地开始实行国四标准。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具体时间为:轻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重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2011年1月1日;重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
5、国五(国Ⅴ)排放标准:2017年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国四标准降低了25%,并且新增了PM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其他答案: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和6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标准品) 6130 673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5390 59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420 60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880 43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6310 6930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930 7260 天津市 7485 6745 河北省 7485 6745 山西省 7555 6800 辽宁省 7485 6745 吉林省 7485 6745 黑龙江省 7485 6745 上海市 7500 6750 江苏 省 7540 6785 浙江省 7540 6800 山东省 7495 6755 湖北省 7510 6770 湖南省 7550 6830 河南省 7505 6765 海南省 7630 6880 广东省 7565 7795 6815 广西自治区 7630 6880 宁夏自治区 7490 6745 甘肃省 7470 6765 新疆自治区 7265 66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500 6760 合肥市 7505 6765 福州市 7540 6790 南昌市 7505 6765 成都市 7705 6980 重庆市 7690 6945 贵阳市 7665 6905 昆明市 7695 6935 西安市 7470 6755 西宁市 7435 6775 注:1、表中除北京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的油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