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成品油价格_2008年国内成品油价格
1.汽柴油价今起每升涨0.22元和0.26元
2.中国油价限制区间
3.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4.高中政治题,材料如下:《成品油价格税改费方案》2009年正式实施…
5.93号汽油的浮动油价
6.中国的油价 为何那么贵?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据介绍,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发改委称,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截至11月14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据此,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009年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一览:
2013年02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
2012年11月1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和300元;
2012年09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0和540元;
2012年08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90和370元;
2012年07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20元和400元;
2012年06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2012年05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2012年03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2012年02月0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2011年10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2011年04月07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2011年02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6月0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09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2009年09月0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07月2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汽柴油价今起每升涨0.22元和0.26元
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内容为:
一是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二是调整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财务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二、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不作为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乙烯类产品具体是指乙烯、丙烯和丁二烯;芳烃类产品具体是指苯、甲苯、二甲苯。
三、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中国油价限制区间
9月1日23时55分,北京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的工人在为顾客加油。新华社记者戴摄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发布公告,汽油、柴油价格将从9月2日0时起每吨上调3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0号柴油零售价格(全国平均水平)每升分别上调0.22元、0.26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调动炼化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合理引导社会消费,促进节能减排。
他表示,自7月2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受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涨幅较大。虽然8月31日国际油价再次下跌,但国际市场原油均价已经连续22个工作日超过4%。按照目前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需要大幅上调。考虑到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形势,国家适当控制了涨价幅度,提高了每吨300元。
7月29日,WTI(西德克萨斯)原油期货收于每桶63.35美元,8月5日上涨至每桶71.美元。虽然一度回落至每桶67美元左右,但8月下旬大幅反弹,24日升至每桶74.37美元,为去年10月15日以来的最高水平。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牛莉认为,我国价格改革总体滞后。如果不按照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能源价格控制在较低水平,将不利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完成节能减排战略任务。
国家统计局首席经济学家姚景源认为,油价小幅上涨对整体价格影响不大,在整体价格水平连续几个月下降的情况下,短期内无需担心通胀。
近年来历次油价调整综述
2009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每吨汽、柴油降价220元。
2009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400元。
2009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每吨价格分别上调290元和180元。
2009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再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60元;
2008年12月19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降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
2008年6月20日,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1000元,航空空煤油每吨上调1500元。
2007年11月1日汽油、柴油、航空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500元;
2007年1月14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调22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下调90元;
2006年3月26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20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7月23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25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6月25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上调2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提高150元;航空空煤油出厂价每吨上调300元;
2005年5月23日,汽油出厂价每吨下调150元;
2005年5月10日,柴油出厂价每吨上调150元;
2005年3月23日,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
百万购车补贴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管理办法
中国油价限制区间在零售环节92号汽油也回到7元的区间,以油箱容量在50L的家用轿车为例,加满一箱92号汽油多花9元。
成品油定价机制,即成品油定价的过程方式、法则方案。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多次改革后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个机制实现了与国际油价实行有条件的联动,此举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并逐步跟国际油价接轨。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自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40元和520元。?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降,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
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2013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发布,缩短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根据进口原油结构及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变化,相应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油种。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其实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所以,这次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超过了20天,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据了解,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于一些加油站进行的降价促销,国家对成品油实行的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国家是支持合法的市场竞争的。
高中政治题,材料如下:《成品油价格税改费方案》2009年正式实施…
(发改价格[2009]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93号汽油的浮动油价
答;第一问;(1)通过燃油税改革征求意见不仅集中了社会和人民的才智,而且可以充分反映民意,不仅使决策的内容更加完善、更加科学,而且广泛的民众参与也大大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大大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民主化。第二问;私家车主,出租车行业和汽车销售商由于其社会盈利具体方式存在一定差异,燃油税改革的影响势必会冲击不同行业的人群利益,而且从根本上来说这些人群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往往也有很大差异,私家车主,出租车行业和汽车销售商对燃油税改革方案态度不同的原因就是因为改革措施对自己的价值影响不同,他们都是为了最求利益最大化,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这些分歧使他们产生了不同的态度。 第三问(1)从公平的角度来说推出燃油税政策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利益,有利于保障大多说消费者能够以公平的付出,保障自己的利益,能够充分考虑到弱势人群的特别需要,进而维护社会公平。 (2)从规范的角度来说推出燃油税政策可以为或者个人与企业提供一个更加量化或者定量的标准,有利于形成统一的额度标准,其次推出燃油税政策可以优化相关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效率化发展,规范正确的管理规定。 (3)从减负的角度来说,推出燃油税政策一方面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较少某些行业的相关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较少环境污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推进新能源的产业发展,减少经济发展的压力。
中国的油价 为何那么贵?
2012年3月20日凌晨,成品油再次迎来调价,不仅创下了2009年7月以来的最高涨幅,同时也将汽柴油零售价推至历史最高位。2012年3月19日晚,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上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柴油每吨均上调600元。其中,市民最常用的93号汽油每升涨0.48元升至8.07元,突破8元大关;0号柴油每升涨0.51元达7.90元。
《通知》要求,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上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汽、柴油每吨均上调600元,其中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550元调整为10150元,柴油由每吨8695元调整为9295元。此轮上调,不仅创下了2009年7月以来的最高涨幅,也将汽柴油零售价推至历史最高位。调整后,我市93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7.59元上涨到8.07元,上涨了0.48元/升。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8.02元上涨到8.52元,上涨了0.5元/升。
据悉,从2009年至今,我国汽柴油价格总计分别上调了4680元/吨、4450元/吨,而降幅总计分别为1080元/吨、1090元/吨,两年多时间汽柴油价格分别整体提高3600元/吨、3360元/吨。
市物价局表示,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市民如发现有违规涨价行为,可拨12358投诉。 2014年10月3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将分别下调245元/吨和235元/吨,折合93号汽油下调0.19元/升,0号柴油下调0.20元/升。
国内成品油市场共经历了21个调价窗口,其中,11次下调、4次上调和6次搁浅。本次下调为国内油价2014年以来第11次下调,并创下成品油调价以来首次“七连跌”。“七连跌”后国内汽油零售限价累计跌幅达到1325元/吨,柴油零售限价累计跌幅达到1275元/吨。折合93号汽油累计下跌1.02元/升,0号柴油累计下跌1.09元/升。
据卓创资讯分析师分析师刘芸测算,按照1.09元/升的累计跌幅测算,相比6月23日24时调价后的油耗成本,货车每月的油耗成本要减少4142 元左右。若93号汽油按1.02元/升的累计跌幅计算,私家车一个月的油耗成本,要较6月23日24时调价后的油耗成本减少163.2元左右。
油价再一次上涨。3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此次调价之后,油价进入了8元时代。
价格上涨总是会引起消费者的不快,更让人不满的是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油价上涨时的解释“虽然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比较高,但是国家也是控制了成品油的调整幅度,并且也是延后了调价的日期,如果按国际油价(上涨)10%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成品油价每吨涨幅应该达到700块钱。”这句话的意思是,此次调整油价,消费者不仅不应该抱怨,甚至还应该感谢发改委给我们省下的100块钱。
是的,在目前“4%+22个工作日”的机制下,此次油价调整确实来得迟了,同时每吨成品油确实也少调了100元。但是,这个结果恰恰说明目前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存在问题——如国际油价变动已经符合调价机制,为何国家发改委不能在第一时间调整价格,而是要让石油企业承担损失?既然国家发改委不能在正确的时间上调油价,是不是意味着它也会在很多时间控制油价下跌?换句话说,国家发改委作为油价主管部门,有没有依法行政?
当然,目前的“4%+22个工作日”机制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就像很多专家早已经指出的,单从数学模型来看,设原油(103.25,0.00,0.00%)价格从100美元涨到104美元,涨幅4%,我们是上调价格,但如果从104美元跌到100美元,跌幅却不足4%,不具备下调条件,再从100美元涨到104美元,涨幅又达4%,再度涨价。在目前的定价机制下,必然会造成涨多跌少的现象。而2009年新调价机制实施后的油价调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发改委一共17次调整油价,其中上调次数12次,累计上调汽油价格达4680元/吨,柴油价格达4450元/吨。
但是,油价的不合理并不仅仅体现在“涨多跌少”,而是油价相对于其效用来说实在偏高了。有媒体统计了3月22日的美国油价,发现当中国的93号汽油都已经迈入8元时代时,美国成品油的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也就是6.42元至6.83元每升。这意味着中国的油价已经高于美国!
不过,对于中国油价高于美国油价的现象,有专家认为这种对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国的油价中税收所占的比重较高。在2009年,国内甚至引发了一场“裸油价”风波。中石化的一位专家指出,“(2009年)7月6日中国90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7543.67元/吨,其中包含了增值税1096.09元/吨、消费税1388元/吨、城建等税收248.409元/吨,税占比为36.22%。最终,不含税的国内汽油价格为3.47元/升,比美国低13.03%。”虽然现在已经是2012年,但是税收所占比例并未减少,仍然在36%左右,而美国油价中的税金只占15.7%。换句话说,中国油价之所以高,并不是裸油价格高,而是中国油价中所含的税太多,从而推高了油价。
尽管“裸油价”的概念提出之后遭受了不少媒体的质疑,但是这种说法倒是解释了国内成品油油价为何会高于美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解释了为何国际原油价格统一,但是各国油价为何不一的现象。事实上,不少国家的油价中最为重要的成分就是税收——欧洲油价之所以贵,是因为税金占油价的三分之二左右,日本的税金比例是51.44%。美国油价之所以便宜,是因为其税金所占比例低。
不过,即便把税金加上,中国的油价还是显得过于昂贵了——或者说,中国的税实在是太贵了。因为中国车主在上路之后不仅要支付不菲的油价,同时还要应付数量不菲的过路费。而在欧洲和美国,车主使用高速公路时一般都不需要另行付费——因为该费用已经摊入油价之中。我们以沪杭线为例,上海和杭州相距170公里,大约需要缴纳110元的过路费,以百公里10升的标准共需要耗油17升,油价成本为140元,再加上过路费则通行费用为250元。如果把这些费用都摊入到汽油中,则每升油高达14.8元!
当然,并不是每次出行都要经过收费公路,对于上班族而言,高速公路并不是经常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躲避每升高达14.8元的油价成本。事实上,由于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绝大多数物品都是通过陆路运输而来,这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切都已经为目前的高油价而买单了。
如果以上的推论成立,那么,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油价太贵,而是税费太重。当美国只需要通过油价15%的税金就解决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营运费用,我国占油价36%的税金也无法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从这个意义而言,解决中国高油价问题并不仅仅是要完善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机制,更是要降低税费——缩小的规模。
如果我们只把目光盯住成品油的价格调整机制而无视油价中税费的分量,从而忽视税费的性价比,那么这样的改革注定是不成功的——对于一个税收占三分之一的行业来说,只有调整税收的比重和流向,才能真正减负于民。换句话说,在中国只有把油费和过路费联合在一起考虑,才能真正地测量出油价的高低——而这,是以前绝大多数讨论者所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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