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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模板五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 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 20xx年4月24日 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 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 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 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每年的3月21日为“世界森林日”。除了植树,“世界森林日”更多地关注森林与民生等更深层次的问题。森林可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它在环境安全、消除贫 困、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等许多方面蕴藏着巨大潜力。为此,3月20日,张泾社区开展了以“坚持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 动。

 社区通过向汇隆街商家发放宣传单,倡议商家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消耗,促进高效利用。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向居民进行宣传教 育,建议大家重新提起竹篮子上街买菜,日常生活中不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活垃圾分类袋装,以及废旧物品再利用等。因近日油价上涨,活动 还适时号召居民“少开车,过低碳生活”。

 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共建美好家园。

 每年的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苏州工业园区熙岸社区组织佳艺御湖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开展了“我为小树添新衣”的活动。

 工作人员告诉小朋友们,森林是地球妈妈的衣服,地球妈妈有了这层保护,才能孕育出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的一切生命。“春天是一个万象更新的季节,小树、小草开始发芽了,需要我们去呵护,就像妈妈呵护我们一样。要怎样去呵护它呢?”小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不可以随便摘花”、“不要踩小草”、“我们要保护小树苗”。接下来的环节中,小朋友们用彩纸剪出各种形状的树叶,并在上面画上心中的图案,签上自己的名字,争先恐后的为小树添新衣。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唯一家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人类懒以生存的地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资料显示,全球已有30%的土地因人类的活动遭致退化,还有数不清的生活垃圾 。森林面积以每年约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平均每天有140种生物消亡等,地球正遭受着人类的破坏,地球只有一个,我们要好好的善待地球,保护环境。此次通过开展“世界森林日活动”,使小朋友们懂得爱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让环保意识从小生根发芽。

 森林防火 有责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 ‘绿色品仓库’、‘价廉物美的肥料、染料’……等。地球离不开森林,人离不开森林。

 一场火灾所消耗的树木量是无法估计的:

 风和日丽的一天,一位小姑娘上山玩耍。突然,一点星星之火在那里出没。顷刻间,满山烟火迎风呼啸。山下的居民看到火势第一个会想到什么?“119”——火警!消防队员得知,火速赶往现场,奋力灭火……

 第二天清晨,这快原本郁郁葱葱的地方转化成了一大块焦黑。如果在那一夜,没有消防队员前去灭火,那么火势就会蔓延,一座、二座、三座……甚至五十座、一百座的山会遭殃。

 有一句话说:一棵大树可以做出几亿根火柴,但是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一个森林。

 保护森林,有责;森林防火,有责。一点星星之火,则有可能会造成人民巨大的损失:生命、财富、亲情、环境……所以,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了无数个生灵;保护森林,就是每个人的义务;保护森林,就是做了一件非常非常大的好事。 树木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树木是人类的自然氧吧;树木是人类生命的质量。森林是我们生活中的“肺”,它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各种林业产品。它是绿色的水库,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 烧毁了森林,树木,产生大量的有害物体,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气候恶化,危及人畜的安全,树木太少,出现了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死于呼吸疾病的人也逐年上升,树木太少也会出现大水灾。 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小学生在森林防火中应该怎样做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同学们,我们要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我们应该保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

 如果都保护森林,那么就会没有火灾,世界将更加美好、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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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涨价通知书

辣条涨价并不会影响我的购买欲望,毕竟现在物价都在涨,辣条涨价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辣条作为零食之一,对我们也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提起辣条,总能想起来小时候在小卖部里面,一毛钱一根的辣条,两毛一袋的饮料,五毛一袋的芒果干和唐僧肉。这些便宜又好吃的零食,成为了我们小时候快乐源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对小时候的辣条的味道念念不忘。

随着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大,辣条也从小卖部、从校园走到了批量化生产的产线和超市,不只是孩子喜欢吃,年轻人也在吃,辣条逐渐成为一个日渐庞大的零食分类,占据着零食行业的“半壁江山”。

近日,两家辣条头部企业卫龙、麻辣王子宣布上调产品价格,很多网友直呼“小时候吃不起辣条,长大后也吃不起了。”

对此,麻辣王子解释为,自 2022 年以来,受全球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粮油食品价格屡创新高,因此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而生产辣条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有:菜籽油、面粉、辣椒花椒、香辛料、包材等。

对于头部企业宣布涨价的这个事情我是能够理解的,毕竟作为企业肯定是成本和企业利润放在第一位,特别是疫情当下,各行各业都比较艰难,适当的调价也是为了企业更好的生存下去。而我选择继续购买辣条的理由主要就是以下三点原因:

一、选择继续购买辣条,出自于对辣条这个零食的回忆和情怀吧,毕竟小时候的回忆还能够找回来的不多了。我小的时候比较喜欢吃的就是辣条和火腿肠,虽然现在长大了,每次到超市买零食,还是会每次必买辣条和火腿肠,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

二、现在油价、菜价、水果等生活用品价格都在上涨,所以对于辣条涨价,我并没有多少惊吓,也没有觉得不能接受。毕竟辣条在我们吃的食品一类中,还是属于价格比较亲民的,不至于舍不得吃的那种。

三、虽然我对辣条涨价的事情没有什么意见,但还是希望商家在调控价格的同时,能够坚持把关食品质量,不要价格上去了,品质却下降了。反正有的时候买的辣条会让我比较失望,量少就算了,关键还不好吃。

所以,成本上涨,辣条跟着调价,只要产品质量、口味和食品安全做到位,我还是会支持的。

发货公函模板

通知书的一般格式是:第一行居中写“通知”二字。第二行顶格写被通知方的名称,加冒号(如果正文已明确了通知的对象,被通知方的名称也可略去)。下行空两格起写正文,如果正文内容较多,可分条写,以便读者把握内容要点。署名和日期分两行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通知的作用不同,种类不同,其内容和写作要求也不完全一样。

(一)发布性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这类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件的由来;二是文件名称;三是希望和要求;四是附件。

(二)指示性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这种通知带有指令性,必须有根据、有目的、有任务、有要求。

(三)传达性通知。这种通知带有指示性、规定性,多用于上下级之间,职能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对通知中的有关精神,必须遵照办理、贯彻执行。在写法上,一般是先交代问题的来龙去脉,再讲有关指示、意见、规定等,最后谈希望或要求。

涨价通知书案例:

尊敬的客户: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合作,由于近期各种原材料持续上涨,且货源紧张,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我司通过内部控制挖潜已经无法克服原材料持续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现我司决定从20xx年9月16日起在现有合作价格的基础上上调15%25,此次调价实属无奈,望贵司理解并给予支持。具体产品价格见下:

顺祝商祺!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油价下调了,请问燃油附加费有降吗?

 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发货公函,供大家参考!

  发货公函范文一

 发货函

 致:XXXXXX公司

 我单位在贵单位购买了4台XXXX,现因施工需要,劳烦贵单位发XXXXX货。贵单位在收到函件时,请配合尽快装车发货,最迟不超过XX号到货。发函单位:XXXX项目经理部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XXX年X月X日发货函致:XXXXXX公司我单位在贵单位购买了4台XXXX,现因施工需要,劳烦贵单位发XXXXX货。贵单位在收到函件时,请配合尽快装车发货,最迟不超过XX号到货。

 发函单位:XXXX

 项目经理部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XXX年X月X日

  发货公函范文二

 发货通知函

 :

 首先感谢贵公司在以前的合作中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取得如此长久的发展。从2008年8月1日起请贵司在发货时开立?出货单?,在出货单上注明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本次发货是哪一个的合同单号、请购单号、吨位、货物名称,以便我司及时正确的验收,使双方的合作更加完善一致。此发货单一式两联,随发货司机带到我司仓管签认后双方各执一联,请贵司从即日起依照执行。如以后发货没有带?出货单?,我司将不予卸货及验收。

 特此知照

 山东大鸿制釉有限公司

 2008-8-1

发货公函范文三

 发 货 函

 我单位现需货物明细如下:

 1:货物送到 。

 2:货物由 接货人姓名 接货,电话: 。

 3:付款方式: 。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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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业务合同

伴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深圳93号汽油降到了8.1元/升。此举意味着距离上次燃油附加费上涨不足两月,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重回下调的联动区间。

发改委油价调价通知甫一发布,立刻引起深圳坊间热议。深圳市发改委和交委是否将顺势迅速下调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成为广大市民的关注焦点。对此,南方日报记者昨日第一时间致函两相关部门,但两部门均明确拒绝了记者的访要求。

3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两部门一纸通知,就直接跳过两个月观察期,将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至高一级别的调价区间,即红色出租车上涨至4元,绿色出租车上涨至3元。

在燃油附加费上涨的当天,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独家访时回应:“今后如果油价下降,本着对乘客和经营者负责的态度,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市发改委和市交委将第一时间启动燃油附加费价格下调程序”。

但记者昨日致函市发改委,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最新情况,将第一时间通知媒体,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问题,则表示暂无回应。同时,市交委相关人员回应与其一致。

逾九成市民期待附加费下降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一项就“深圳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该不该降”发起的网络投票显示, 102名参与投票的市民中,九成以上市民认为燃油附加费应该下调。另外,超过两成市民认为,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应该为他们的行政错误决定买单。

“每次油价一涨,它就跟着涨,难道油价跌,不应该跟着跌吗?”市民韩先生质疑。市民杨先生则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降到3元区间,涨的时候那么快,降的时候是否也可以快一些?“不要涨的时候是光速,跌的时候是龟速。”市民黄先生表示。

市民王**则直接在微博中,向市发改委讨要这两个月乘坐出租车时多支付的燃油附加费:“3月份油价上涨时,深圳发改委以闪电速度上调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直接跳过听证规定的两个月观察期,理由是‘油价不会降’。现在油价降了,预言‘油价不会降’的深圳发改委,因为你的单方面毁约,导致我自3月20日起至今26次打车支付了额外的燃油附加费26元,现要求归还!还钱!”

然而,仍有不少市民对燃油附加费下降缺乏信心,“我敢打赌不会主动下降。”市民刘先生表示。市民舒**也认为,“油价再怎么降,深圳收的4块钱燃油附加费都不会下调!”

4元或3元 “的哥”也犯难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深圳“红的”仍在收取4元燃油附加费。记者昨日在深圳街头随机访多家出租公司“的哥”。“的哥”称,早上听收音机已知道油价降价的消息,但仍未收到公司的调低附加费通知,因此今天仍向乘客收取4元附加费。

“今天我载的大部分乘客一上车就问我这个事情,我也不坚持了,他们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王师傅说得有些埋怨。记者注意到,部分受访司机跟王师傅持类似观点,特别是附加费增加到4元之后,他们不会过度坚持要向乘客收取足额附加费,导致深圳目前附加费收取数额存在混乱。

据了解,3月底的燃油附加费上调,“的哥”们的收入应该会有适当提高,但在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司机对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以为然。原因是附加费增加导致客源减少。“附加费加了1块钱,吓跑了一部分乘客,有些市民出门短途都不愿意打车了,每天收入少了二三十块钱,生意反而更难做。”刘师傅告诉记者。

专家:应该提高决策透明度

“既然此前附加费已经上涨,现在相关部门就应该马上做出反应,出台相关补救措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对于3月底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颇有微词,他表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早已设定好,但短短数日,议事规则就被制定机制的主体打破。

吴立民表示,现在老百姓的目光已经聚集在身上,希望看到部门对此事的迅速反应。在事已至此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就要立刻做出调整,“建议马上降价,最基本应该表态,称再次启动联动机制,进入两个月观察期。”

本次油价下调至3元附加费联动区间,可谓相关部门始料未及。吴立民认为,本次起到对部门的一次警醒作用,“执政方应该从中得到启发,日后在决策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认真调研、认真考虑,才能提升形象,还信于民。”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方辉对本次的观点与吴立民相似。但郑方辉也从角度对作出解读:“决策,站在代表社会多数群体的角度,许多决策的出台,都有其更深远的考虑。”

郑方辉认为,在全国范围看来,深圳市的开明程度是名列前茅的。他建议,如有条件,希望日后能把决策过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让老百姓对工作心中有数。

链接:

深圳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根据原深圳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优化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结构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红黄的”以油价每次变动0.87元/升为一联动区间。当油价进入每升5.65元至6.52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6.53元至7.40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2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7.41至8.28元时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8.29至9.16元时加收4元。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原文内容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外包业务合同范本(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外包业务合同1

 甲方:苹果发艺分店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将平面设计工作外包由乙方承担,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期限: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0 月20日止;

 二、 工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按时、保质的完成平面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日常门店物料修改

 2、形象设计与调整

 3、宣传单设计

 4、协助拓展部展店所需物料设计

 三、合作方式:甲方整理提供所需设计的内容和过往设计师的一些资料档案给乙方做参考,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和修改,所有设计稿件需经甲方负责人确认;设计仅包含本店相关设计内容,除本店外不提供其他公司或其他行业设计服务。

 四、费用结算:甲方每月 15日支付乙方平面设计费1000元(壹仟元),如遇设计量过大应按双方协商增补额外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分期整理提供设计资料和需求;

 2、甲方按协议支付平面设计师费用给乙方;

 3、乙方按协议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平面设计任务;

 4、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协议内容;

 5、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设计的所有稿件属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挪为他用并需将所设计

 稿件拷给甲方备案,合作期满,双方不再合作,乙方需将甲方所有资料归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协议条款,如有违约 情况,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外包业务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

 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

 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用下列保险方式:

 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

 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

 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则:甲乙双方需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传 真: 签字日期:

外包业务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一、甲方为一家有效存续和合法经营的物流公司,乙方为一家有效存续和合法经营的运输企业;

 二、为节约成本,高效双赢,双方本着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咨信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方在征得客户的同意下,将其获得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承包给乙方,乙方承诺将以不低于甲方的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条 合作流程

 1、甲方将接受的包括不限于运输等业务,可以部分或全部交给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届时,甲方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协议等文件,当然对

 乙方有法律效力。

 2、乙方将完全按照甲方与客户签署的协议文件,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承包的业务。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转包的业务后,按照甲方对车辆、运送路线、运送时间等的要求指派相应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服务。若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另行委托他人完成配送任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

 4、乙方人员及车辆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接受方获取相应凭证、例如运货单等,以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业务。

 5、乙方在承包业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用、驾驶人员工资、车辆通行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客户联系、业务确认等工作,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擅自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但甲方允许的除外。

 第三 费用核算及支付

 1、就上述转包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费用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2、双方可以约定定期计算或固定每单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该等费用。

 第四 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应确保派出的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指派富有经验的驾驶人员,并自行负责车辆的年度检验、购买车辆及人员的相关保险等,以确保按协议和甲方要求完成相应业务。

 2、自乙方接受业务起至业务完成期间的损失和风险均有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办理货物的相关保险及是否获得赔偿,乙方均应在货物毁损或灭失后五日内,全额赔偿给客户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3、非因甲方原因,货物被任何第三方留置,导致货物未能按照运货单约定的时间送达目的地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被留置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乙方应按被留置货物的价值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各方应首先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以及业务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移给第三人。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若有未尽事宜,或履行合同中出现新情况,甲、乙双方均可及 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业务合同4

 甲 方(托运人):

 乙 方(承运人):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快递包裹,运输方式为4.2米厢式货车公路运输。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2、正常情况下,保证发车前备好货及装车。(特殊情况下发车时间另议)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司机及跟车人员负责将甲方所发出货物根据西安中转站的要求码放到指定位置。

 3、负责运输途中货物安全及准时到达;运输途中凡由乙方造成的晚点迟到罚款,由乙方承担。 4、负责甲方返货运输。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快递包裹,价值不等。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负责,确保货物按时完整、安全运达。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运输费用及司机薪水每天现金结算。

 六、赔偿责任

 运输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因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所列举的实际价值全额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及时寻找备用车辆运输甲方所托货物,否则因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上原因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2、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3、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切实负责按甲方要求托运到指定的地点,否则全额承担一切相关损失。

 3、若发现乙方故意将甲方所托货物占为己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货物同等价值予以追罚。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5、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业务合同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运输甲方混凝土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运输设备用途及使用地点

 1、使用地点:运输设备的使用地点在贵阳市境内,如需要变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派,乙方有权合理调配车辆进行使用。

 2、乙方车辆所需柴油料由甲方垫付,甲方在乙方每月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

 3、运输范围:运输里程低于20公里的范围(运输里程是指搅拌站到甲方客户的工地的距离)。

 二、运费的定价标准

 1、承运运费单价表:

 2、方量的计算标准:

 2-1、运输方量的计算按砼运单中打印(或手工填写)的实际过磅量为准,对于过磅量的小数点部分:低于0.5的,不予计算;0.5(含0.5)以上的按实际量计算。

 2-2、转料、返料按实际方量*70%进行计算。(例如,运输10方,原车返回,按10+10*0.7=17方),对于2方以内(含2方)的返料,不予计算返料量。

 2-3、补料或发料时不足5方的运输,按工地运距进行划分,对于运距大于10km的,按5方/车次计算,对于运距小于10km的,按实际运输方量计算。

 2-4、发水车、拖泵按100元/车次计算。

 2-5、各类运输补偿标准

 1)超时补偿标准及超时运输的认定:

 a、必须是泵送作业,同时单车运输方量大于5m。

 b、非乙方原因造成单车总运输时间(出站至完成卸料回站的总时间)超过5小时。

 c、超时签证:乙方驾驶员必须将超时原因注明在砼运单的驾驶员联,找甲方指定的现场人员或泵工或施工方签字认可,并且返回后找甲方调度签字确认。以上3个条件都满足的,即认定为超时运输,对超时运输的单车运输方量增加2方进行补偿。

 2)非泵运输补偿标准及非泵运输的认定:

 a、单车运输方量大于5m。

 b、仅对于塔吊、挖机转运或手推车转运等非泵送作业。

 以上2个条件都满足的,即认定为非泵运输,对非泵运输的单车运输方量增

 加2方进行补偿。(注明:所有非泵作业无超时补偿。)

 3)超运距补偿:对于单边运输距离大于20km的工地,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三、乙方所承担的费用明细

 1、燃油费

 2、维修费

 3、驾驶员工资及相应的社保

 4、车辆保险费

 5、交通事故处理费

 6、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路政、运管、城管、交通违法等罚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维修场地,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所有维修及保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洗车场地及水源,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因车辆不整洁或牌照污染被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清理供场地,乙方负责对搅拌车罐体内混凝土进行清理,保证车辆运输方量达到最大有效方量(清理工作由乙方组织完成)。

 4、甲方应和施工方协调设置搅拌车出场清洗设施,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需要协调交警、城管方面的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协调费用。

 5、乙方应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不得将问题车开上路,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受罚等,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配合乙方处理的义务。

 6、车辆路上行驶,因交警、路政、城管等罚款,由乙方负责。

 7、因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混凝土撒漏污染路面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为了保障甲方的施工要求,例如:抢险、救急时,可能面临交通处罚时,乙方应告知甲方。当乙方在执行甲方的运输任务后,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时,甲方应负责对罚款和扣分进行处理。若甲方无法处理时,其罚款和扣分由乙方自行处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当工地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时,为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乙方应将具体情况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方进行现场处理,若甲方无法协调或施工方处理后的现场情况仍然不能满足运输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运输任务。但是,甲方为了保障其客户利益,强行要求乙方必须完成该任务。乙方在执行的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20日前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双方以结算单为付款依据,甲方在3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80%的运费,剩余20%的运费,每年年终结清。

 六、其他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安排管理人员进驻甲方公司,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工作。

 2、合同自签订日期生效,合同期限间不得终止合同,如任意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违约责任,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按实际总运输车辆数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贰万元/台车进行计算,双方都有权在贵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

第五条 补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从事的渔业生产符合《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捕捞日志。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并纳入全国数据库管理。

(三)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内陆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控制在农业部2008年核定数据范围内,并纳入省级数据库管理。

(四)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和渔业船舶证书(证件),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

(五)远洋捕捞渔船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

(六)除农业部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渔船一律领取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不得重复领取国内渔业补助资金。

第六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七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助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补助用油量核算原则:

(一)补助用油量的核算原则上以2008年为上限。农业部根据省级渔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渔船和养殖证等情况,考虑增、减变化因素,商财政部核算确定补助用油量。

(二)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捕捞作业类型和渔船主机总功率进行核算确定。养殖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按照养殖证确认面积和实际使用的养殖机动渔船功率情况进行核算确定,单位养殖水面标准可补助养殖机动渔船主机功率不得超过1.4千瓦/公顷,小于1.4千瓦/公顷的,按实际功率数核准。

农业部根据渔船种类、作业类型、平均作业时间提出机动渔船用油量测算参考标准。

(三)跨省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补助用油量的核算截至补助年度的12月31日,补助用油量由农业部计入渔船买入省(区、市),补助资金由该省(区、市)负责发放。省内购置渔船照此执行。

跨省买卖渔船手续办结时间以农业部批准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时间为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管理和养殖证发放数据库,完整准确地记录本辖区渔船和养殖证情况。

第十条 年度终了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渔业生产者填报补助申请表,内容包括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船主和养殖证基础信息、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有无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等。

第十一条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补助申请表进行初核、汇总,并对渔业生产者的补助申请资格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点公示渔船在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作业。公示结束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八条进行补助用油量测算,并于2月底前将补助年度内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机动渔船统计和补助用油量测算情况逐级报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二条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第八条对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测算,并于3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将本省(区、市)上年度《中央财政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和《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中央财政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以及《中央财政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审核汇总表》上报农业部,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并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电子表格。

第十三条 农业部收到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后,根据第八条审核和测算国内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省(区、市)补助用油量、远洋渔业补助用油总量和分企业补助用油量,附带全部渔船船名册,于4月10日前函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四条 财政部根据农业部报送的上年度渔业补助用油量,按照补助标准,测算确定各省(区、市)上年度国内渔业和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中央企业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于4月30日前,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资金下达文件同时抄送农业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五条 远洋渔业分企业及代理渔船补助用油量及资金规模由农业部于5月15日前书面通知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抄送财政部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发放,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六条 国内渔业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资金下达文件制定具体发放方案,及时下拨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公示后,于6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远洋渔业)补助资金下达后,为保证补助资金落实到柴油成本支付方,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核定的各远洋渔业企业自有渔船和代理渔船的补助金额,对企业自有渔船,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对企业代理或租赁渔船,根据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代理企业与被代理或租赁渔船的船东签订的享受补助协议,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柴油成本直接负担者。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上年渔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包括文字总结、使用不可擦写的光盘介质报送的《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远洋渔业油价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以正式文件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抄送审计署。

第十九条 中央财政将会同农业、审计部门,对地方各级渔业部门和补助资金受益对象申报的渔船、养殖证、生产作业等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进度、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省级财政、渔业、监察、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本省(区、市)补助资金申报、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材料申请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被永久取消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 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助或扣减补助。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渔业主管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