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出租车2021年油补发时间

长春今天油价调整最新消息_今日长春汽油最新价格

1.国际石油“需求动荡”将会威胁到我国石油安全

国际能源署日前表示,2005年的石油需求增幅将会较去年创纪录的增长速度有所减缓,但依然脆弱的全球石油供应链仍有可能再次重演2004年需求动荡的一幕。国际能源署在月度报告中表示,去年的需求暴涨完全出乎市场人士预料,因此难以排除今年再度出现意外的可能。预计2005年的日原油需求量将增加140万桶,低于去年的265万桶。2004年的原油需求增幅是16年以来最大的,几乎是最初预期的两倍。同时,美国东北部的寒冷天气及对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可能再次削减配额的担忧推动纽约期交所石油期货再度逼近每桶50美元大关。二月份交割的轻质低硫原油报每桶49.26美元。目前外界猜测,由于夏季驾车季节前需求通常疲弱,欧佩克可能进一步削减产量,以推高油价。但国际能源署将第二季度对欧佩克石油的需求量调整到每天2680万桶,仅略低于该组织目前日产2700万桶石油的产量上限。国际能源署的报告称,挪威、加拿大和俄罗斯冬季的恶劣天气将增加全球对欧佩克石油的依赖程度。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石油需求增量占全球41%——这一比例在今年还会增加,国际石油“需求动荡”也将威胁到我国石油安全。

燃油税不开征威胁我国石油安全

2.燃油税不开征威胁我国石油安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燃油税开征受阻于“择机”长达10年之久。1999年通过的《公路法》修正案,将开征燃油税正式列入法案,上升到法律层面。随后出台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对我国燃油税的纳税人、纳税环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当燃油税的推出看起来顺理成章的时候,却一再搁浅。

此前,许多人把燃油税不能开征,归结为油价太高,这种托辞显然难以令人信服:第一,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开征燃油税的时候,将低油价作为必要前提。第二,油价的变化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油价的高低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实际上,国内外油价本身就是一个互动关系:国内油价高的时候,国际油价更高,国内油价相对而言仍是低的(如目前的情况);国内油价低的时候,国际油价更低,国内油价相对仍然是高的(如2006年和去年年初,国际油价下跌而国内油价不调整)。

3.汽车产业发展威胁我国石油安全

在第五届长春汽博会期间举办的中国汽车·长春论坛2007峰会上,来自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的专家王忠宏公布了一项研究数据,数据显示,到2020年,即使严格控制下中国石油需求量仍将翻番,同时,机动车耗油量占石油比重将不断增加,将由2000年的三分之一增加到60%,届时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17%。快速增长的汽车工业对中国石油供应安全构成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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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

国内油价可能下跌。

国内油价将于8月9日24时开始第15轮调价。市场分析认为,根据近期国际油价走势,本次油价调整搁浅或下调的可能性较大。今年以来,油价已经调整了14次,其中10次上调,4次下调。

河南村镇银行15-25万客户开始提前还款。

8月5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根据垫付安排,将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 00起对禹州新民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县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进行垫付。

根据公告,表外业务客户本金由单个机构提前支付15万元至25万元(含),15万元(含)以下继续支付。

财政部在香港发行50亿元债券。

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财政部将在香港发行新的10年期10亿元人民币债券和额外的2年期40亿元人民币债券。8月10日招标,8月12日结算。

中国银行首款养老理财产品发售。

据悉,中银理财(3354)首款养老理财产品将于2023年8月8日发售。该产品风险等级为R2,申购金额为0.01元,业绩比较基准为5.8%-8%,产品存续期为5年。征集期为8月8日至8月19日,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等城市的客户均可购买。

美团单车“长骑牌”涨价

美团单车8月5日发布公告称,由于硬件和维护成本增加,8月10日23: 00起调整骑行卡价格。公告显示,7天卡优惠价由10元调整为15元;30天卡折扣价由25元调整为35元;90天卡优惠价由60元调整为90元。

芒果TV提高会员价

芒果TV将于8月9日零时起对芒果TV会员和芒果TV全屏会员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芒果TV会员包月价格为22元/月,芒果TV全屏会员包月价格为35元/月。

EBay停止运营。

电子商务网站易贝日前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调整运营策略,决定关闭网站所有商品和店铺的交易功能,关闭易贝用户的注册、登录和充值功能,并于8月12日24336000起关闭网站服务器。EBay已经运营了23年,曾经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

第12届北京国际**节举行

第十二届北京**节将于8月13日至20日举行,主题为“一心一行”。李将担任评委会,1450部国内外影片将报名角逐“天坛奖”。其中,来自88个国家和地区的1193部外国**题材丰富,作品优秀。

数据

国内方面,8月10日央行将公布7月M0、M1、M2数据和7月社会融资规模,国家统计局将公布7月CPI、PPI数据。CICC预计,7月份CPI同比将从2.5%升至3.2%,疫情过后核心和服务通胀将温和恢复至1.1%和1.3%。PMI出厂价格隐含的PPI环比可能为-0.8%,同比可能由6.1%放缓至4.6%。

国际方面,8月10日美国、德国将公布7月CPI数据,EIA将发布月度短期能源展望报告;8月11日,石油输出国组织公布月度原油市场报告;8月12日,英国将公布第二季度GDP。

市场

57家公司近1600亿市值解禁。

数据显示,下周(8月8日-8月12日)共有57家公司限售股将陆续解禁,实际解禁股份共计41.21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解禁股份市值为1593.2亿元,其中洋河股份、百楚电子、陈静股份、圣泉集团、长园锂业分公司解禁将超100亿元。

央行公开市场将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

根据Wind的数据,下周将有100亿元逆回购到期

2023年世界5G大会拉开帷幕

8月10日至12日,2023年世界5G大会将在线上线下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本次大会以“构建5G生态,促进共创共赢”为主题,旨在汇聚全球5G发展的最新成果和观点。

东北亚海洋经济创新与发展论坛将举行。

东北亚海洋经济创新与发展论坛暨2022中国海洋经济论坛定于8月9日至11日在烟台举行。

本届论坛以“新动能、新空间、新发展”为主题,主要围绕海洋新能源、海洋高端装备、水产种业及深海养殖、海洋生态经济、海洋金融等领域展开。

2023年第六届丝博会延期。

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原定于2023年7月8日至12日在陕西省Xi市举行,将于2023年8月14日至18日举行,地点相同。

新发行/股票/股票

下周将发行11只新股。8月8日,三维股份、惠诚股份、鲁维光电、熵基科技、仪电天下发行;8月9日,鼎极德、盛通能源、博纳影业、农心科技发布;8月10日,UIH医疗发布;8月11日,由迪奥威发布。这11只新股累计发行数量共计约8.74亿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30.4亿元。

此外,下周一(8月8日)将有4只新股首次上市,分别是海泰新能、工大科亚、紫剑电子和石梅科技。

国际的

p>韩国、尼泊尔外长分别访华

应中国委员兼外长王毅邀请,韩国外长朴振、尼泊尔外长卡德加将于8月8日至10日对中国进行访问。

肯尼亚举行总统大选

肯尼亚8月9日举行总统大选,55岁的副总统威廉?鲁托和77岁的资深反对派领袖拉伊拉?奥廷加在民意调查中领先。2017年的肯尼亚总统大选结果曾出现争议,导致肯尼亚国内局势紧张。

俄罗斯莫斯科暂停日元交易

莫斯科发布消息称,该为了避免结算出现风险和困难,自8月8日起将暂停日元交易。之前完成的交易以及在2023年8月5日之前完成交易的义务将照常履行。

新赛季意甲联赛开赛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问答:社融数据和股市关系 社融规模对股市的影响是正面的,即社融规模增加对股票构成利好,社融规模的减少对股票造成利空。一般来说,新增人民币和社融规模等数据的增加是反应了社会金融的发展,所以这暗示着蓬勃的企业发展,因而社融规模对股市是一种利好,此时投资者可以看多经济基本面改善而带来的股市机会。一般来说,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而社融规模这样的数据则是宏观经济的先行指标,所以当M2增速以及信贷社融开始出现明显扩张时,往往预示着宏观经济的拐点会提前到来。简而言之,则是市场预期的经济回暖表现,将可能会加快到来。对此,我们此时的操作往往可以大胆进场,接着这波良机实现自身的财富增长。股票市场在经验走势上会一定程度锚定以社融为代表的广义流动性。比如我们观测2018-2020年,包含一轮完整的收缩和扩张期,大的节奏上还都是比较吻合的。这一特征背后的底层逻辑包括三点,一是股票市场流动性来源于广义流动性;二是融资又会作用于经济,广义流动性是景气度的领先/同步指标;三是广义流动性会通过影响风险溢价来影响估值。传统分析框架认为,在流动性领域,对股票影响最大的是广义流动性,尤其是社融和M1,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股票买卖时点。一方面是因为股票市场的参与者是企业/居民/非银机构,他们投资股票市场的资金来源于它们的存款,而它们的存款是银行放贷/投资信用债、信托公司或广义基金投资金融资产的结果。当社融扩张时,企业/居民存款扩张,能投资股票的资金更充裕,股市流动性可能偏宽,反之则偏紧。另一方面是因为广义流动性代表了实体经济的活力,在广义流动性扩张时,实体经济活力可能偏强,企业盈利表现可能较好。在更好的盈利预期表现下,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相对也会有所提振。相关问答:证监会准备就有关再融资的政策作再评估,A股再融资或迎来松绑,对市场会有什么影响?

按照传统说法,A股有三驾抽水机,IPO、减持、再融资,相对于IPO而言,再融资更是猛于虎,这话还是不无道理的。 根据有关资料,13-19年再融资数据为; 年度 再融资公司数量 增发融资规模亿元 13 267 3584 14 473 6842 15 813 12253 16 813 16879 17 540 12705 18 267 7523 19 67 2224 可见15/16/17三年是再融资最为疯狂的三年,主要是鼓励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并购做大做强自己,定向增发并购门槛越来越低,出现了定增的泛滥,再融资越来越猛,再融资金额是IPO的数倍,市场颇有怨言,实际上也对市场资金面造成巨大冲击。 17年以后开始IPO常态化改革,消除IPO堰塞湖,支持更多IPO,再融资开始为IPO让路,再融资门槛逐渐收紧,不仅仅是为IPO让路,实际上也是为了照顾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情绪,IPO常态化17年一度是每周十家左右IPO,两市存在巨大压力,但是某些资金极力通过买进权重白马股维持上证综指稳定,但是这不能改变科技题材股下跌的事实,到了18年年底出现了股权质押风险,这就是副作用。市场呼吁进一步规范再融资的呼声日益高涨。 2017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其中最关键的就是非公开发行增发比例不能超过总股本20%,遏制上市公司再融资圈钱过度问题。另一个是有了一个时间间隔,原则上与上一次募集资金间隔不能少于18个月。规避上市公司频繁融资。三是非金融企业不能持有数额较大的委托理财等金融资产,防止上市公司一边融资圈钱一边投资理财。 这一监管问答还是很有针对性的,对于再融资具有非常的针对性意义,所以再融资数量猛跌。18年开始再融资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作为投资者可能是深感政策的有效性,可是上市公司可能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在投资的冲动下,资金链日益绷紧,不断的质押股权融资,而股市在IPO重压下,在去杠杆、贸易摩擦、经济下滑压力多重打击下,市场不断创调整新低,出现了令人担忧的股权质押风险,并出现了恶性循环,股价下跌-股权质押风险暴露-平仓-股价下跌。 为了进一步缓减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证监会一方面是减少行政干预提高股市活跃度,另一方面是加大保险资金、资管资金、外资资金的引进力度,改善市场流动性。市场交投活跃以后,两市承接力增加,证监会适度放开了再融资政策,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主要是两点放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的 限制,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另一个是缩短间隔时间,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随后有关会议和部门均指出要加快民营企业首发和再融资的审核力度,市场对于再融资进一步放宽已经有所预期,最近再融资进一步放宽传闻再度响起。 一个是放宽发行规模,从不超过总股本20%提高到50%,再融资的泛滥在于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太任性,根本不在乎股权被稀释,而是尽最大比例发行股票再融资,好像融到钱就是天大的好事在,至于这个钱能不能产生效益给投资者带来回报是另事情。在笔者看来,面对上市公司的自己饥渴症,还是需要严格限制融资规模,放开发行股份比例限制,难以解决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关键在于约束上市公司盲目扩张问题,不要想着总是成为行业老大,不断扩张规模造成恶性竞争,像钢铁、煤炭、火电、锂电池、风电、新能源汽车等等行业均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另外就是梦想上下游通吃,攫取垄断利润,一个企业不可能无限制的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的。 其次是主板和创业板定增对象从10和5名一律放宽到35人,放宽定增对象,等于上市公司更容易资金完成发行。,也有利于发行规模的扩大。 三是原来规定12个月内减持不能超过50%,新规删除了。定增规模缩减,在于减持限制约束,机构风险增加,不愿意参与定增,导致很多定增自动失效。一旦放开减持限制,等于机构获利出局更加容易,参与热情会进一步提高,从而定增更加容易。 四是删除了创业板定增连续两年盈利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良好。等于是放宽了再融资资格,即使募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比如更改募投项目、募投项目效益不佳、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等违规问题,也不会影响创业板个股的再融资,笔者认为不太妥当,资本市场优化功能不可忘记,募投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应该取消重新募集资金资格,前一次资金未能产生回报,再度募集资金谁能保证不被挪用,谁能保证又会产生效益,要把资金配置给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上市公司。 再融资 最终需要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或者实现退出,因此再融资规模无限制放大,就会影响到二级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一个市场一定时期的资金增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增加,在IPO节奏不变下,再融资太多,就会导致二级市场存量资金不足,影响市场走势,而市场调整就会影响到新增资金进场,导致股市更多的调整,这就是不是一个良性的循环。

在上市公司有很强的的融资圈钱欲望下,严格控制再融资还是很有必要的,在投资饥渴症下,市场很难满足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毕竟资本是贪婪的,有一个词叫欲壑难填。

再融资泛滥的前车之鉴不可以忘记,即使要适度放开再融资,也需要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补贴,比如燃油补贴就是其中一种,燃油补贴简称油补,那么2021年油补贴还有没有?2021油补什么时候发?2021年油补新政策是什么?对于不清楚的人要做好相关了解,下面大家就跟发迹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油补贴还有没有

2021年仍能收到油补,但是燃油补助将退坡减少,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以下是2020年新能源车国家补贴的相关政策:

1、退坡幅度更趋平缓: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领域退坡0%/10%/20%。乘用车方面,纯电动车型2020年退坡10%,插电混动车型退坡15%。

2、设置3个月过渡期: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间符合19年标准但不符合20年标准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19年标准给予0.5倍补贴,符合20年技术标准的按20年标准补贴。

3、设置30万元价格门槛(“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新补贴政策规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

4、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由全国性购置补贴转换为区域性示范发展,从宽泛式管理进入重点攻坚。燃料电池也是政策支持的路线之一,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

5、最低续航里程继续提升: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20年补贴最低续航里程从250km提升至300km。

6、年补贴上限为200万辆。

2021油补什么时候发

据发迹车小编查询得知,目前还没有官方消息公布2021年油补怎么发,所以还不去清楚,大家可以去当地银行或者相关部门询问一下。

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目前仍没出台2021年出租车油补新政。

又有相关爆料说燃油补贴将被应用到新能源拓展上,缩减或取消燃油补助资金,大力用于补助新能源发展和公共交通发展。

而去年5月20日,一份关于中国传统燃料汽车退出时间表的研究报告发布。

报告提到出租车、分时租赁车和网约车将成为实现全面电气化的第一梯队,最早将在2020年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率先退出,而重庆和成都等将成为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城市,传统燃油汽车直至2030年前全面退出中国市场。

由此看来,2021年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可能是不能领到出租车燃油补助了。

2021年油补新政策

一: 经批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治理作贡献。

二:我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20年开始实施。现行补助中包括2020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产生的补助(简称费改税补助)和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简称涨价补助)。

三:根据新政策,2020年至2020年,城市公交车油补中的费改税补助以2020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以2020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对未能达到各省(区、市)推广比例要求的,将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

四:同时,财政将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2020年至2020年,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车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运营补助。

五: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由地方统筹使用。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